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工程审查专业人员数量配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19 浏览次数:3736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中的市政工程审查人员数量配备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查人员数量要求附后。粤建市〔2014〕20号中的附件3停止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8日